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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示2023年11月增补药品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来源: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11月30日申报创新药品目录增补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8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11月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2023年11月创新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

https://ybj.fujian.gov.cn/ztzl/yxcg/ggtz/202312/t20231229_63698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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