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根据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我省工作部署,为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年度续约工作平稳实施,决定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福建省内相关医疗机构。
二、协议采购量确定
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原则上按各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续签协议。如医疗机构因为特殊原因需减少采购量,须向医保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及需减少的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量的90%。
三、协议签订
(一)签订时间
1.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签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各中选企业请于签订时间开始前确认配送关系,以免影响合同签订;
2.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二)签订方式
协议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中选申报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按相关要求完成协议签订,具体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招采子系统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3.三方协议签订完成。
请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工作平稳落地。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qtyzdgkzfxx/202405/t20240509_6446135.htm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签订第二年度采购协议的通知